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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换货原则

一、我们所售商品均为正品,并可提供发票。为保障您的权益,务必请您本人在收货时与配送人员当场核对商品的种类、数量、规格、赠品、金额等是否与订单一致,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签收。在特殊情况下,您委托他人签收的行为视同于您本人已对商品进行签收。您对商品进行签收后,怡乐生活馆将不再接受以上问题的投诉。谢谢配合!
怡乐生活馆严格遵循国家《三包》法规,对怡乐生活馆所售商品履行退货和换货的义务。
如符合以下条件,自顾客收到商品起7日内可退货、8日至15日内可换货:
1. 商品出现国家《三包》法规中所规定的非人为质量问题;
2.
在7日内(退货)或15日内(换货)至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(如售后服务中心无法提供检测报告,则需提供商品检测或故障单);
3.
商品外包装完整未损坏,商品及其标配配件、赠品(如购买时有赠品)、说明书、保修凭证和发票均齐全(如申请退换货的商品为成套商品中的一个商品如礼盒、礼包,则需退回此整套商品);
4.
退换货时效定义:
退货时效:自顾客收到商品起7日内开具证明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;
换货时效:自顾客收到商品起15日内开具证明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;
5. 运费说明
自顾客收到商品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退货,如通过快递寄回商品而产生的运费将退至顾客支付平台(不承担保价和当天件产生的费用);
 
但根据法律规定及商品性质,如下商品不享受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政策:

(1)消费者定作商品;

(2)鲜活易腐商品,例如鲜花、绿植、果蔬、低温乳品、速冻食品等;

(3)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
(4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类商品;

(5)食用类商品,例如食品、保健品、饮料、药品、酒类、奶粉、婴儿辅食等;

(6)贵重类商品,例如钻石、贵金属、手表、珠宝、奢侈品等;

(7)个人护理、贴身类商品,例如计生用品、美护、内衣、贴身袜裤等;;

(8)虚拟类商品,例如礼品卡、手机充值、游戏点卡等充值类商品,以及门票、机票、旅游套餐等一次性消费服务类商品等;

(9)特殊类商品,例如运营商合约手机以及二手品、处理品等;

(10)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。

 
二、如商品无质量问题并符合以下条件,自顾客收到商品起2日内可申请退货:
  • 1.商品外包装完整未损坏,商品及其标配配件、赠品(如购买时有赠品)、说明书、保修凭证和发票均齐全(如申请退货的商品为成套商品中的一个商品如礼盒、礼包等,则需退回此整套商品)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以选择退货,需扣除手续费,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百分之十,顾客自行承担运费。
  • 2.因无质量问题退货而产生的所有运费由顾客自行承担;
 
三、以下情况怡乐生活馆恕不提供退换货服务:
  • 1.任何非由怡乐生活馆出售的商品(商品序列号不符合);
  • 2.超过国家《三包》法规中规定的退换货的有效期;
  • 3.商品已使用(有质量问题除外)或为正常使用磨损;
  • 4.商品外包装不完整或损坏,标配配件、赠品(如购买时有赠品)或说明书不完整,发票缺失或涂改。
 
四、怡乐生活馆售后部门在收到顾客寄回的商品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退换货申请的处理。
*特殊商品如有另行规定,以商品页面保修条款中的保修政策为准
 
五、在不违反国家《三包》法规的前提下,怡乐生活馆对商品退换原则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 
六、特殊情况
1. 化妆品、洗化用品、护肤品、个人护理用品类商品
1) 购买化妆品、洗化用品、护肤品、个人护理用品请当场验收,若商品存在外包装破损、缺少、渗漏等问题,顾客应在快递单据上注明,并立即与怡乐生活馆客服联系。
2) 化妆品、洗化用品、护肤用品及个人护理用品,如无质量问题,不可退换。
3) 因商品保质期即将到期等原因而进行促销清仓的商品,不予退换,怡乐生活馆将在商品页面标明商品情况,此类商品建议顾客谨慎购买。
4) 因个人喜好(如外观、色泽、气味等)或不适合个人发质、肤质等理由要求退换货的,不予处理。
5) 顾客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,要求退换货的,请提供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。若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,怡乐生活馆将提供退换货服务。
2. 食品类商品
1) 为保证食品安全,请顾客在签收此类商品时仔细查验,当场验收。若商品存在外包装破损、缺少、变质等问题,应在快递单据上注明,并立即与怡乐生活馆客服联系。
2) 食品类商品,如无质量问题,不可退换。
3) 经合法食品检验机构检验,确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予以退换货。
4) 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的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,予以退货。